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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省内率先出台社会救助基金会资金支出办

2020-07-17 21:32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基金会资金使用管理,日前,唐山市出台《唐山市社会救助基金会资金支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支出办法》),从救助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监督管理等个方面,为全市社会救助基金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提供可操作性工作指南。

  根据《支出办法》,社会救助基金重点救助在落实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或扶贫政策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及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同时,细化具体情况,将因患重大疾病,在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及商业保险之后,自负费用仍然过重而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在有关部门落实救助政策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原因,在有关部门落实灾害救助等政策之后,家庭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等困难群体列入重点救助范畴。对于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抚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申请人,从严控制救助。

  同时,细化救助标准,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家庭,按照6种困难情形,根据不同困难程度,原则上一次性给予每人不高于6个月城市低保标准或6至12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的救助。特殊情况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高救助额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适度提高救助额度。

  《支出办法》还对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支出比例进行额度限制,严格控制管理费用支出,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并明确要求各社会救助基金组织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接受外部会计监督。

地址: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號14樓

电话:0988355481 传真:0988355481 邮编:105

邮箱:qiubaidu@bayduk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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