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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持续提高

2020-07-17 22:01

来源:本站

  6月23日,聊城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一丁就民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聊城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持续提高。今年自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540元,较上年每月提高了40元,增幅达8%;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5160元,较上年提高了660元,增幅达14.67%。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高于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省扶贫标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之比进一步缩小至1.26:1。目前,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81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6708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为自理、半失能、失能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600元、2500元、5000元,半失能、失能护理标准较上年增幅分别达56%、25%。

  聊城市还制定了单独申请低保和低保渐退政策,确定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因病(伤)致贫家庭患者,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满3年且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认定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同时,鼓励低保对象实现劳动自立。低保对象因家庭成员就业或者家庭经济、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经过申请地县级民政部门确认或委托审批权的乡镇(街道)确认后,可以延长低保待遇3-6个月。其中,享受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延长低保待遇6个月政策。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聊城市民政部门不断强化兜底保障,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政策。截至6月10日,我市享受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即时帮扶对象中,有34412户、57701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13451户、13776人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政策,19344人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15695人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22743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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